2007-03-17
活動傳播法律講座 (2007-03-17)
傳播法律講座
日 期﹕ 2007年3月17日、24日及31日(星期六)
時 間﹕ 下午2時30分至5時
地 點﹕ 九龍塘達之路生產力促進局大樓1/F Lecture Theatre.
舉辦單位: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 職業訓練局大眾傳播業委員會
參 加 者: 新聞工作者 (記者及編輯)
內容及講者介紹﹕
第一講﹕
香港版權法現狀與變革(3月17日)
嘉賓講者﹕
梁家麗女士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版權)
杜潔麗女士 工商科技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版權法律是每個新聞工作者都會碰到的問題,尤其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報社的記者、編輯和電子傳媒的
節目製作人員,每天都會上網搜尋有用的資訊,包括文字、圖片、影像等,到底這些信息是否受版權保護?
為報道新聞或評論時事而使用這些他人的資訊,是否屬於「公平處理」?立法會審議中的版權法例修訂案會
帶來怎樣的轉變?新聞機構擁有的版權今後會否得到較大的保障,與軟件及音樂等看齊?知識產權署和工商
科技局兩位專責版權法律事務的高級官員會逐一為與會者講解。
第二講﹕
跟蹤偷拍引發的法律問題(3月24日)
嘉賓講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
傳媒近年備受跟蹤偷拍問題困擾,到底哪些是基於公眾利益的隱蔽式偵查報道,哪些是侵犯私隱的煽色腥
炒作?法律對這二者是否給予區別?回顧近年較聳動的跟蹤偷拍個案,包括Twins成員鍾欣桐在大馬更衣
室被偷拍、沈殿霞在醫院病房被外傭偷拍、黎明在家中被高科技儀器遠距離偷拍,以致訴訟至英國最高法
院的名模金寶街頭被偷拍等,到底法律對偷拍者與被偷拍者有何規定?負責為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私隱問
題的陳文敏教授將逐一為與會者講解。
第 三 講:
淫褻物品審裁處與廣播事務管理局的運作(31/3)
嘉賓講者﹕
唐富強先生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總行政主任
李筱薇女士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首席娛樂事務管理主任
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決定和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操守裁決,是對文字傳媒和電子傳媒具約束力的內容規管,
也是傳媒工作者應該熟悉的環節,但現實上傳媒工作者對這兩套相關的規管制度並不了解,近日有關
《秋天的童話》、《同志戀人》等節目引發的爭議,以及Twins成員大馬更衣被偷拍的報道遭審裁處評為不
雅, 體廣泛報道,到底審裁處和廣管局是依據怎樣的原則運作?對言論及新聞自由有何影響?受影響的傳媒
機構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的兩位專家將逐一為與會者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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