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成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生於時代的呼喚,源於同業對新聞原則的執着。二十年前,中英聯合聲明剛已簽署,香港進入回歸祖國之前的過渡期,基本法開始起草。當時港英官方策動組織傳媒議會,卻引起本地新聞界的警惕和抵制。在「五台山」上較常見面的電子傳媒主管,率先醞釀成立自主的組織,並邀請文字傳媒的幾位編輯參與籌組工作。曾在各種不同媒體任職的張寬義先生,人面廣、主意多,我們辦理協會註冊時就以他的住宅為臨時地址。遺憾的是到協會成立時,張先生已不幸身故。我們懷念這位對協會開創有功的前輩。
協會的主體構成先是以英文擬名,中文譯為「新聞行政人員」,可說是一個創造,雖然我不只一次被問及這名稱的涵義。如果問詢者是內地人,我會答稱就是採編的主管。協會的成員深信自己是在傳媒東主與基層記者之間,處於具體掌握編採方針的關鍵位置,因而捍衞新聞原則和維護新聞操守是捨我其誰的天職。起草協會章程時,就幾經斟酌,力求嚴格,所以至今為止,未曾看到協會有舉辦任何禮服舞會兜售餐券、或拍賣贈品籌募經費一類活動——也許就因而至今仍未有一個固定的會址!
前港英政府每年出版年鑑,照例列舉香港有多少份報章、雜誌,同時也開列所有新聞團體的名稱。但是我們的協會成立後,官版年鑑年復一年,不顧多番知會,總是在開列的新聞團體名單中把我們隱去。這於我們無損:實例是台灣和大陸的主要新聞組織主動登門,選定以我們為合作夥伴,商議舉辦大規模的「海峽兩岸及港澳新聞研討會」,這活動也持續越十三年了。
協會成立後,積極參與本港新聞事業的提升,曾經舉辦多次培訓班。早年還在基本法的起草中提供了意見。我國憲法和國際上的一般法律文件中,講的是保障公民的言論、出版等自由,通常理解這當中已包括了新聞自由,新聞即屬於言論、出版的範疇。由於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建議,現在香港基本法的第二十七條寫明了「香港公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對新聞自由作了獨立的標示。這些年來,香港維護新聞自由的狀況有目共睹。然而,尚有其他的新聞原則、以至更而甚之的新聞操守,所呈現出來的局面,則恐怕並非籌組協會諸君始料所及!
二零零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