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聲明

新聞稿 - 『壹周刊』刊登女影星陳寶蓮在上海跳樓自殺後的遺照

  2002-08-18

新聞稿/聲明

新聞稿 - 『壹周刊』刊登女影星陳寶蓮在上海跳樓自殺後的遺照 (2002-08-18)

 

新聞稿
 
      對於『壹周刊』日前刊登女影星陳寶蓮在上海跳樓自殺後的遺照,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表示遺憾。
 
     該會指出,四個與新聞從業員有關的組織(包括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早於數年前已經制訂『新聞從業員操守守則』,期望本港所有新聞從業員遵守,而有關守則也清楚列明新聞從業員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
 
     該會認為有關周刊的新聞從業員在這次事件上已經違反了守則的精神。
 
    目前報業評議會有接受涉及干擾私隱投訴之機制, 該會亦有代表參與報業評議會,將會就今次事件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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