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討論稿
2000-02-27
新聞稿/聲明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討論稿 (2000-02-27)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經過三個月的反覆磋商,今天向社會各界人士提出一份「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討論稿,廣泛徵求各界人士的意見。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討論稿,分成兩個部份及一個附件。第一部份「我們的理念」,闡釋了從事新聞工作的理念,對新聞工作機構擁有者、新聞行政人員、前線新聞工作者,提出了具体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部份是「操守守則」,詳列十一點,說明新聞從業員在工作中該做或不該做的事情。附件是「運作細則」,首列出攝影記者要注意的事項,我們希望各相關的新聞專業團体及新聞機構,根據本身的工作環境,豐富這一個部份。
四會鼓勵各新聞機構,在各自制定相關的業務守則的時候,參考這份討論稿,並把最後定稿的第一及第二部份,列入僱員合約之內,成為一份有約束力的文件。
時代不斷改變,科技不斷進步,任何成諸文字的規範性文件,都會有過時及涵蓋不足的問題,我們企盼各新聞機構以這個討論稿及其精神為基礎,各自豐富其內容,以適應其獨特的運作環境。本守則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後,理應再作修定,以反映客觀環境的改變。
四會期望,社會各界人士,以致各關注團体、各立法會議員,對「守則」討論稿提出寶貴意見,以便四會作出修訂。有關意見可以轉到四會的通訊地址: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灣仔駱克道348-350號恒發商業大廈15樓A座(麥燕庭)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柴灣嘉業街18號明報工業中心A座15樓(張健波)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灣仔灣仔道197-199號文匯商業中心5樓A(焦惠標)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0546號(葉英傑)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五月三十一日。
「守則」討論稿的推出,反映出香港新聞界是負責任的、是專業的,在過去一年多期間,我們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們自當克盡本份,回饋社會。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